第十一卷

發佈時間: 2025-03-20 閱讀:19

    第十一卷
釋日時兇中凶格
甲子日丁卯時<兇刑>甲戌時<主聾啞頭瘡犬狼虎傷>
甲寅日丁卯時<水火相戰兇刑之災>
壬申時<旺中失>
甲辰日丁卯時<身孤兇刑>戊辰時<兇有財>甲戌時<有財兇刑>
甲午日甲子時<有財貴兇若為僧道有高名>
丁卯時<兇刑>
甲申日丙寅時<貧>丁卯時<兇>己巳時<破刑>
甲戌日乙丑時<有財刑>辛未時<犯刑貴>
乙丑日庚辰時<破祖尅父>
癸未時<兇刑>
乙卯日庚辰時<惡死若年月有救主刑>
乙巳日戊寅時<刑子發>辛巳時<尅妻中年方繁生子晚>
乙未日庚辰時<破祖刑災身孤>
乙酉時<旺中有刑>
丙戌時<大凶>
乙酉日乙酉時<旺中自刑年月火金主災>
乙亥日丁亥時<有財自刑不損乎足定主刑傷>
庚辰時<自刑害>
丙子日辛卯時<刑>
丙寅日辛未時<肢體有傷>壬辰時<仇冤大凶>癸巳時<陸沉之厄>丙申時<旺中死>
丙辰日壬辰時<有財惡死>癸巳時<不利祖宗>戊戌時<破祖中年孤可為僧人>
丙午日辛卯時<旺中失>癸巳時<戒酒>丙申時<血疾>戊戌時<喜中災>
丙申日己丑時<血疾>辛卯時<滯>癸巳時<陸沉>丙申時<好色>戊戌時<災貧>
丙戌日己丑時<旺中刑>壬辰時<兇>癸巳時<因酒失>丙申時<血疾>戊戌時<災貧>
丁丑日丁未時<破祖刑>庚戌時<先破祖後有財中刑>
丁卯日庚子時<貧刑>甲辰時<不利文章>丁未時<刑>
丁巳日甲辰時<兇刑>辛亥時<濁>
丁未日壬辰時<惡死>丁未時<尅父母孤刑>庚戌時<主刑>
丁酉日丁未時<大凶夭>癸酉時<自刑害>
丁亥日甲辰時<大凶刑>己酉時<蹇滯娶婢為妻>辛亥時<自刑滯>
戊子日乙卯時<兇刑>戊午時<旺處多官火破祖>
戊寅日甲寅時<身旺骨肉不同居>庚申時<兇刑後發>
戊辰日乙卯時<身孤>戊午時<兇刑>
戊午日戊午時<兇>
戊申日乙卯時<中年破祖>戊午時<主法死不然戰亡>
戊戌日丙辰時<大凶刑有財>戊午時<大凶>庚申時<災瘧>
己丑日戊辰時<身孤>辛未時<兇刑>
己卯日甲子時<旺中有傷>丙寅時<下賤>
己巳日壬申時<大凶刑>
己未日辛未時<有財中自害>甲戌時<尅陷遭刑>
己酉日辛未時<兇刑後發>甲戌時<孤獨離鄉>
己亥日辛未時<貴中凶失>乙亥時<多成敗自刑>
庚子日己卯時<刑>乙酉時<破祖兇刑>丙戌時<聾啞犬狼傷>
庚寅日甲申時<兇刑>乙酉時<刑>
庚辰日己卯時<孤>庚辰時<刑>乙酉時<刑>
庚午日己卯時<刑破>庚辰時<自刑>癸未時<先虛後災>乙酉時<刑破>
庚申日戊寅時<先刑後發>辛巳時<刑>乙酉時<真刑>
庚戌日丁丑時<刑>癸未時<發中刑>乙酉時<刑後發>
辛丑日己丑時<濁滯>庚寅時<風疾>乙未時<刑>戊戌時<刑害>
辛卯日甲午時<命夭破祖>戊戌時<刑>
辛巳日丙申時<貴中失>丁酉時<有財有害壽不過三十一>
辛未日己丑時<破相>壬辰時<身孤>戊戌時<兇刑>
辛酉日戊戌時<兇刑>
辛亥日戊戌時<兇後發>
壬子日癸卯時<旺中自刑>丙午時<旺中失>辛亥時<父母惡死木命貴土命有財>
壬寅日庚子時
甲辰時<尅陷極貧>乙巳時<自刑>
壬辰日甲辰時<有財自刑失>庚戌時<有財刑破>辛亥時<貴則惡死>
壬午日癸卯時<旺中破<甲辰時<自刑兇惡死>己酉時<破祖兇>
壬申日庚子時<貧刑>乙巳時<手足折傷自刑死>
壬戌日庚子時<夭>甲辰時<有財孤>戊申時<破多身滯中年蹇>
癸丑日丙辰時<財孤>己未時<刑破>壬戌時<刑>
癸卯日丙辰時孤獨辛酉時不利妻妾
癸巳日丁巳時貴中血光死庚申時貧辛酉時孤
癸未日癸丑時克父母己未時刑傷壬戌時刑
癸酉日癸丑時刑獄貧賤戊午時破祖兇敗辛酉時有財自刑
癸亥日甲寅時貴中惡死丁巳時刑害戊午時有財兇庚申時好學性中平身孤
釋日時犯月中惡殺日見殺主中年時見殺主末死
甲子日時乙卯月主刑乙巳月主法死
甲寅日時乙巳月受刑丁亥月旺中惡死
甲辰日時乙卯月主刑折癸巳月水火中死癸亥月主兇死
甲午日時乙巳月破祖夭乙亥月自刑刀刃死癸亥月旺中惡死
甲申日時乙卯月夭丁巳月死不全屍
甲戌日時乙卯月犯刑乙亥月主遭劫盜殺死
乙丑日時丙寅月身不完死己未月刑甲戌月犯刑己丑月大破兇
乙卯日時丁巳月破祖兇戊申月身不完死己酉月惡死
乙巳日時甲寅月刑壬辰月刑夭乙酉月下賤
乙未日時己未月刑傷丙申月身不完死己丑月破祖惡死
乙酉日時戊寅月大兇殺丁巳月破祖貧乙酉月金刃死
乙亥日時庚辰月刑乙酉月破祖高貴中惡死
丙子日時丁巳月夭己酉月破家失土身賤
丙寅日時癸巳月刑癸巳月惡死乙酉月大敗
丙辰日時己巳月兇死己亥月自刑死癸丑月破祖惡死
丙午日時丁巳月惡死丁亥月自刑惡死辛丑月孤獨
丙申日時癸巳月中年刑乙酉月破敗
丙戌日時己亥月死不全屍癸丑月貧夭
丁丑日時戊寅月夭辛丑月破祖中年蹇
丁卯日時癸巳月破祖兇死己未月刑傷甲申月刺面不完死
丁巳日時庚辰月刑庚申月大破辛酉月刑破
丁未日時戊申月夭庚戌月刑辛丑月刑兇
丁酉日時甲寅月破敗惡死癸巳月離鄉惡死乙酉月刑死
丁亥日時庚寅月惡死庚申月身不全死辛酉月破敗
戊子日時乙卯月刑癸巳月旺中刑戊午月旺中受刑
戊寅日時己巳月刑辛酉月兇己亥月兇刑
戊辰日時戊辰月自刑兇辛巳月截路兇刑乙丑月破敗刑
戊午日時戊午月身不全癸亥月自刑夭
戊申日時己巳月刑害戊午月短夭傷六親癸亥月孤貧
戊戌日時戊午月刺面短夭辛卯月破敗兇刑癸丑月受刑
己丑日時甲寅月貴中惡死丁未月受刑丁丑月破祖失鄉惡死
己卯日時己巳月破敗兇死庚申月血光惡死壬子月刑害重
己巳日時壬寅月受刑丁未月刑傷癸酉月夭
己未日時甲申月身不完死丙子月孤貧丁丑月刑害
己酉日時庚寅月破敗惡死己巳月兇惡戊戌月孤單血光
己亥日時壬寅月惡月壬申月孤貧遭刑癸酉月破兇
庚子日時己巳月刑破貧癸未月孤單己亥月刑
庚寅日時癸酉月破敗兇辛亥月血光甲子月夭
庚辰日時乙巳月破敗刑乙酉月旺中刑兇己丑月破兇
庚午日時己巳月破祖兇己亥月破劫盜兇癸丑月孤兇
庚申日時辛巳月兇刑辛亥月孤夭
庚戌日時乙巳月兇破乙亥月官災多兇刑己丑月破敗兇
辛丑日時庚寅月刺面兇癸未月受刑癸丑月破敗孤兇
辛卯日時癸卯月父母兇死辛巳月大破兇壬申月屍不全死
辛巳日時丙寅月刑平乙巳月先貧丁酉月命不到三十
辛未日時庚申月屍不全死壬子月孤兇癸丑月兇刑死
辛酉日時壬寅月兇死辛巳月大破祖兇庚戌月兇死
辛亥日時丙寅月屍不全死丙申月失鄉惡死丁酉月失土惡死
壬子日時辛巳月兇惡死辛亥月大凶壬子月刑
壬寅日時乙巳月受刑丁酉月大破祖惡死乙亥月刑
壬辰日時丙辰月夭死屍不全兇丁巳月破祖孤辛丑月大破刑
壬午日時丙午月自刑多是非辛酉月大破失鄉惡死辛亥月惡死
壬申日時乙巳月受刑夭丁酉月夭乙亥月孤自刑
壬戌日時己酉月孤單兇刑丁亥月兇刑惡死辛丑月刑
癸丑日時壬寅月<刑>乙未月<刑>庚戌月<刑>乙丑月<下賤>
癸卯日時甲辰月<兇刑孤>丙申月<兇惡死>癸丑月<刑>
癸巳日時戊寅月<遭刑>戊申月<受刑>己酉月<乞丐>
癸未日時壬申月<身不全兇>庚申月<兇刑>乙丑月<失土兇死>
癸酉日時丙寅月<不全屍死>乙巳月<大破兇死>丁酉月<自縊死>
癸亥日時戊寅月<死不全屍兇>戊申月<孤貧>己酉月<及告>
(宰公要訣)
【胎生元命三獸定其門宗】
瑩和尚注云:禽分三十六位,支列一十二辰,次而布之,一辰三獸,胎生元命,亦如甲子生、月癸酉,胎建甲子元命是也。又如乙丑金命人,月居己卯,胎建庚午土,以土生金二說,並詳其意不遠。
王氏注云:今談命者,或不以胎月為意,蓋言不如日時得之獨也,然胎月是四柱根苗,日時雖緊,若不來犯破胎月,胎月或承旺氣祿馬之處為福尤多也。或日時吉而為胎月所犯,則歸於無用,今人以約法取胎,未為精當,且戊子生甲寅月,便以乙巳為胎,殊不明有閏無閏。凡是貴命受胎,定在三百日,有一法取之簡要,只以當生前三百日為十月之氣,乃是受胎之正也。譬之甲子日生,便以甲子日為受胎之日,蓋五六計三百日也。看其生日是在何月而取之,則閏在其中矣。胎生元命藍注,如子生得子胎,醜人得醜胎,此說未盡善,且如辛未人得人壬辰月,以癸未為胎,辛未土受癸未木製為身鬼,何以謂之胎生之命也。所謂胎生元命者,不必將以子人子胎,醜人醜胎,但以胎中五行來生我元命者是也。胎為父母之象,胎中五行來生元命者,知其人是受蔭貴家之命也。或胎與元命五行相尅,兼處六害之地,縱使日時為福,亦主孤獨自立,鬼谷子曰:胎中如有祿,生在貴豪家,或值空亡中,貧窮起嘆嗟,蓋謂此也。三獸者以年取月,以月取胎,觀三處承屬之獸,有無傷啖刑尅以定門宗之出處也。(珞琭子)
沉芝云:胎生元命怕沖胎,注云:如庚辰人復見庚辰是也,最忌沖刑,日時破害尅剝,或朝殺聚福其上,愚賤兇也。福聚純粹則富貴。
【五行胎息氣象】
假令甲子年、丙寅月、丁亥日、己酉時、胎月丁巳、入胎日壬寅、受氣甲辰,餘皆倣此。又云:夫人處三才之中,稟五行之氣,氣聚而形成,天地交合,化生萬物,欲知其氣所出,且先定其生時,遁取時之支合干,得何支幹。譬如辛卯年十二月辛丑、丙戌日、己亥時,用己合甲、亥合寅,即知是甲寅,納音水為胎氣,胎氣屬水,其人形圓肥,亥時水得臨官,一生榮樂。又丙戌日生在當年閏二月二十一日,辛卯受胎,丙辛合,卯戌合,胎中帶鳳凰支,官居眾宰,此是晏相命,又累其日至十二月二十一日逢丙戌,得三百日,除四介月小,盡實二百九十六日,合上隔胎有隔,餘命倣此。
二百九十六日二百八十六日為上隔。
二百七十六日二百六十六日為中隔。
二百五十六日二百四十六日為下隔。
大凡人胎數長,壽亦必長,胎數短,壽必短,常以受胎隔零數為壽限,遇德卻於零數增之,遇殺於零數減之,如正月生,四月受胎,此舉大綱,不必堅執其月,隨其閏行,但於受胎月尋取受胎日,皆以本生日支幹相合取之。(金書要訣)
神白經云:或有不足月生者,或有出月生者,如何取的,曰不然,胎月者,乃天地父母會而始合,造化之月也。物豈無始,往往不曾窮其奧旨,得其妙論,所以失也。術曰:受胎之日,與所生日為天地合,人乃方生,若受胎之月無是日,故有出月也,又術曰:胎與四柱交併即有異母。太乙降誕定經引甘氏經云:胎與生日之干合,為受胎日,於受胎月中尋其日辰,若月內無,則推後一兩月尋之。
【論受氣】
人受天地陰陽之氣,形體俱足然後生,故在胎三百日乃成,則胎中所受之氣,安得不論,如納音屬金年,懷胎即受金氣為形,或次年屬木,即受金木氣也。故遇金木氣得地,且如乙丑年三月受胎,至次年丙寅正月初一二間生,安得便作火命看,金氣多而火氣淺故也。是須通達造化之理,然後可以語此。今市卜者,止據古人歌訣推理,所以多不准也。予自得此說於一老先生,以此論命,多人得四柱所不可能推處或雲勿用胎元者,豈謬論耳。又云:胎氣不深者,不能耐久,發即易休,更看納音為何,謂如金年受胎,逢土年生即好,若金年受胎,火年生,即不堅固也。又云:胎月見貴,必受福蔭。(希尹書)
郭景初引陳昉說云:凡求胎月遇貴者,若今年受胎,今年生者,隨今年太歲干求之,若去年受胎,今年生者,隨去年太歲干求之,胎月遇去年貴者慢於今年貴也。又云:康子詳曰:雖去年受胎,便以今年太歲為主。未知屬是?
凡推胎月知人貴盛者,謂驛馬建祿在胎月也,假令甲子人十月生,胎月在寅,甲子人祿馬俱在寅,又寅與亥合,是生月與胎月祿馬俱合也,又陽命難順行,為向祿馬,干祿至亥為長生,支命到亥為臨官,此人三十以前必超越,但亥上空亡少年多厄,若胎月在驛馬後二辰亦貴。假令丁亥人十一月生,以亥人驛馬在巳,二月受胎,是馬後二辰,又祿干是丁火,十一月生建祿胎也,他准此推之。(三命指掌)
凡命以胎元論受氣清濁,如胎元支幹納音得地,定小年賢明。古詩云:胎中清氣旺運連,少年為性必須賢。如胎元無氣,四柱不相入,五行不相生,主為性愚懵,古詩云:胎元無氣殺神虛,一世為人性更愚。
凡胎元被年月日時刑、沖、破、害、帶殺、空亡,皆主破祖,若時日好,雖破而中末主當自營立與旺,不可與時日同位,主平生災滯,若更同干,主疾病或為廢人,有破無成。古詩云:時臨胎氣干莫同,此地同之禍必逢,名利縱然微得意,四肢不免疾相攻。對胎破了元無福,此是平生失路翁。(時胎互破,平生不立也。)
寸珠尺璧云:凡胎與年不合,主骨肉不合,被年沖刑破害損祖,甚者離居。
神白經云:胎與日時同位,禍多福少,又云:對胎破了天元位,應作艱辛失路人。沖胎破祿也。
凡胎元在六陽位,被時沖破,主父是過房,身卻是的子,古詩云:胎宮陽干共陽支,時剋或衝破不奇,雖是親身的養子,父母應須是外兒。胎元在六陰宮被時沖破,更在暴敗上,及納音無氣於年者,母多是娼尼婢妾,不然過房。古詩云:胎低支克母不正,更逢時殺是乾生。如胎元無氣,與年同位,亦主父母不正,不然克陷。
凡胎元帶時羊刃、年劫殺、日破碎者,主生下便剋父母,可抱養,及父母不見生,如四柱羊刃劫殺夭傷破碎,元辰往來於胎上,主損夭或襁褓中亡也。
凡命以胎元主壽,時主末主,若胎時支幹納音相生,不刑戳者,必壽至八九十之外,古詩云:時為末主胎為壽,盡在末年五十後;帝坐朝胎生氣誥,看取壽年多老耄。(廣信錄)
三命提要云:古人以胎息定壽長短,予驗之在納音,若月日時在身生旺臨官上主壽,值鬼則夭折。
五行精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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