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章、家宅章

發佈時間: 2025-03-13 閱讀:12

野鶴曰:諸書皆曰一卦之中,可決一家休咎;六爻之內,能分六事吉凶。以卦中之父母爻為屋宇,又以父母爻為雙親,既為雙親,又以五爻為父,四爻為母,如此悖謬糊塗,尚有刊傳為法,餘實不解。

假令:戌月 丙午日 (旬空:寅卯),佔得“乾之小畜”

                                    乾宮:乾為天(六沖)    巽宮:風天小畜
                  青龍       父母壬戌土 ━━━ 世   妻財辛卯木 ━━━
                  玄武       兄弟壬申金 ━━━     官鬼辛巳火 ━━━
                  白虎       官鬼壬午火 ━━━  ○→ 父母辛未土 ━ ━ 應
                  螣蛇       父母甲辰土 ━━━ 應   父母甲辰土 ━━━
                  勾陳       妻財甲寅木 ━━━     妻財甲寅木 ━━━
                  朱雀       子孫甲子水 ━━━     子孫甲子水 ━━━ 世

古法有云:“卦無父母,不免堂上之憂”。此卦不獨有父母,而戌父更臨月建,午官動以相生,即父母雙慶之祥也。若又以五爻為父,四爻為母而斷,則鬼臨四位,老母多災,執此問之,老母多災耶?堂上無恙耶?

又云:“何爻受克,即此逢傷。”此卦五爻申金,被午火鬼克,此又老父以生災耶?又云:“鬼動乾宮,老父之咎。”此卦鬼動乾宮,又為老父之咎?又云:“火鬼動以防回祿,白虎鬼為喪服之憂。”又云:“世逢生旺,宅旺家安。”此卦世已旺矣,而火鬼臨於虎動,可謂之回祿乎?喪服乎?抑家興宅旺乎?

又以官鬼為廳堂,謂之官旺,主屋宇軒昂;又云:“鬼旺鬼興,為災為咎。”此卦鬼臨日辰旺動,屋宇軒昂乎?為災為咎乎?又云:“財興官旺,熱鬧門庭。”又云:“財爻發動,父母遭傷。”豈門庭熱鬧之家,皆無父母之家耶?

又云:“兄爻旺相,紫荊並茂於堂前。”又云:“兄爻持世,再理琴絃。”豈雁行濟濟者,皆失履遺簪之宅耶?種種悖謬,難以列舉,恐後人無所適從,餘不得已而正之。

[乾按] 本章所論非言古法皆錯,為駁一卦之中可決一家吉凶之法也。若佔此類,且記一念一事一卦而占斷之,必無悖謬也。

增刪卜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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