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書占身命,謂妻財子祿,一卦能包,壽夭窮通,六爻兼斷。殊不知,父子財官兄弟,各有相忌相傷,若以一卦而兼斷之,即如父母旺相,雙慶之徵,又曰:父旺傷子,豈世之有父母者,皆無子嗣之人耶?又曰:見兄則財莫能聚,又為克妻之神,又曰:兄弟爻興,紫荊並茂,倘值旺兄持世,克妻耶?耗財耶?手足無傷耶?又《易林補遺》曰:“兄動妻亡財耗散”,執此論者,則世之貧人寒士,盡皆失偶之人耶?至於財官子孫,皆同此論,不暇細辨。必兼而斷者,即先賢猶在,執此問之,恐亦無從置喙。
覺子曰:餘今得其法者,乃分佔之法也。佔父母、佔兄弟,各佔一卦。佔終身財福何如?佔終身功名有無?佔夫妻偕老否?佔終身子嗣及壽元,俱宜分佔。
[提要] 本章所論占身命之法,只宜分佔,不可通覽,實為經驗之談。蓋因八卦六親、陰陽五行相生相剋,相互制約,若要一卦而斷,必無所適從,謬誤百出矣。初學者萬勿忽視。